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开展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有力举措,为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深入现场,监督保障更近一步。联合上级纪委监委深入项目施工现场,通过与项目负责人现场交流、发放营商环境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咸、兴两级项目包抓领导、包联单位和“项目管家”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建设困难问题情况、各级各部门落实中省市惠企政策情况、涉企部门执法服务和干部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全程跟进,服务保障更深一层。在项目建设前期,通过下发交办函、深入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督导检查等形式,督促各部门为项目备案审批、工程验收检查等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方便企业的要求实行“容缺审批”“容缺办理”,为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提供保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印发“主体责任”清单等方式,督促项目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为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在项目竣工投产前,督促协调市人社局、市水务公司、市电力公司等单位,针对企业项目需求,做好专技人才招聘、线路管网排查检查和其他资源的储备工作,为企业项目投产运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服务。
严抓作风,营商环境更优一级。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的及时解决,持续组织开展以“联百企、解难题、办实事、转作风、促发展”为主题“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联百企”活动,通过实行企业包联制、建立“廉情监督员”、定期走访座谈、组织专项监督、开展领导包案等务实举措,着力发现职能部门服务企业和项目过程中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推拖绕虚”等问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化“双专班”工作机制,开展“室组”联合监督检查17次,发现问题及线索12件,处理5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通报典型案例2批2件2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