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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学管查访”综合施策 让“禁酒令”成为铁令
来源:彬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王丹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3-11 11:01:20

近年来,彬州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带头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行为加大日常监管及查处力度,确保“禁酒令”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成为铁令。

突出“学”,让禁令入脑入心。市纪委书记带头在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集体学习会上专题学习《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咸阳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饮酒“六条禁令”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守底线,带头模范守纪。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多次组织学习《关于青海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及教训警示的通报》,在“清廉彬州”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强化宣传,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力戒酒桌文化、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让“禁酒令”入脑入心。

抓好“管”,强化监督管理。酒风连着作风。为坚决杜绝“酒风”败坏“作风”,研究制定《彬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干部行为进一步规范约束,每季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70余份、严禁违规饮酒承诺书60余份,为纪检监察干部打好“预防针”。

严肃“查”,零容忍违纪行为。定期与公安机关对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接受宴请、酒驾醉驾等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反“禁酒令”行为。2023年对3名因酒驾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干部坚决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并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面彰显依规依纪依法和刀刃向内、坚决捍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的坚定决心。

用好“访”,深化以访促廉。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抓手,分层分级开展廉洁家访,全面了解党员干部落实《关于禁止公职人员违规饮酒的规定》情况,积极引导干部家属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酒后驾车等“八小时之外”情况监督,充分发挥“廉内助”和“监督员”作用,共同筑牢违纪违法的监督防线,使干部自觉养成少饮酒或不饮酒的文明新风尚。

下一步,彬州市纪委监委将围绕纪检监察干部饮酒、宴请等行为探索实施报备制度,对干部的饮酒行为从严从细进行约束监督,让干部自觉养成禁酒的习惯,带头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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