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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刘倩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2-20 10:16:13

兴平市纪委监委围绕巩固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和“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成效,从酒驾这一小切口,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执纪问责,向全市党员干部传达了严的信号,警示警醒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堵塞四风漏洞。

为健全线索移送机制,该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移送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发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要及时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经确认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须在24小时内将问题线索直接移送至委机关案管室,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处置程序,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等信息,深挖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吃喝、请托办事、权钱交易等问题。

据了解,在工作落实中,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检查组,在城区主干道路设置联合检查点,对涉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现场查处,对涉及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由市纪委监委精准核查。近期,兴平市纪委监委与交警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线索1条,经初核情况属实,已立案审查。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围绕巩固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和“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成效,从酒驾这一小切口,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执纪问责,向全市党员干部传达了严的信号,警示警醒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堵塞四风漏洞。去年以来,兴平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19条,立案18条,党纪政务处分15人。

下一步,兴平市纪委监委将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纪违法问题倒查回溯、跟进监督,对于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并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督促当事人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警惕“小酒杯”背后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防范“酒桌歪风”的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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