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桥镇王桥村村委委员刘某某,在负责王桥村2022年计生专干及计生中心户长补助名单上报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方式,套取计生中心户长补贴,为其本人谋取私利,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对此,刘某某负有直接责任……”日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在王桥镇王桥村下发处分决定书时向该村村委会做出通报。
此前,泾阳县纪委监委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针对“虚报冒领、套取侵吞补贴资金的,违反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审核、监管要求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多发频发的情况,深入开展套取补贴资金问题专项整治。
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人员在王桥镇王桥村走访期间,发现王桥镇王桥村村级计生干部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存在问题。县纪委监委随即组织力量进一步深入核实,经查,王桥镇王桥村村委委员刘某某在上报2022年计生专干、计生中心户长补助名单工作中,私自将未实际担任计生中心户长的范某某等4位亲邻上报为计生中心户长,通过一卡通账户为该4人领取计生中心户长补助共计4620元,并要求该四人将领取的补助通过微信转账及现金方式返还给刘某某,后刘某某将领取的计生中心户长补助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最终,刘某某被泾阳县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其违规套取补贴也被悉数追缴。同时,泾阳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督促县卫生健康局等职能部门把查处问题与堵塞制度漏洞结合起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泾阳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多方联动,积极梳理了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印发了《泾阳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做出进一步的细化安排部署。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在乡村振兴领域共检查发现问题10个,推动整改10个,发出问题督办函2份,共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99个,立案87件,党纪政务处分89人,实施第一种形态教育帮助20人。
“要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首先就需要抓好村组干部这些‘关键少数’。我们的专项整治明确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导向。通过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泾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确保整治走深走实,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线索处置,聚焦整治重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