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出部署。永寿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结合清廉村居建设,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紧盯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和乡村振兴领域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大力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为精准发现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先后在“清风永寿”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了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投诉举报方式,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等,提高群众知晓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全面收集问题线索。
“推动责任落实是专项整治的关键所在,我们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监督检查组,集中进行‘点题、破题、解题’链条式下沉监督检查,形成了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全程跟进监督、县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永寿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专班推进、列席指导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截至目前,委机关相关室部列席指导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专项整治部署会、推进会3次,发送提醒函、工作建议和工作提示9份;并对职责发挥不充分、责任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推进,积极发挥提醒督促作用。
精准发现并解决问题是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该县纪委监委在督促乡村振兴领域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落实单位围绕整治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规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实行督查时间、内容、方式“三个不提前告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跟踪督办整改。截至目前,自查问题5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类41个,全部进行了反馈和跟踪督办。
“针对自查自纠和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我们乡村振兴局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并牵头制定整改方案,贯通联动各相关部门和镇办进行认真整改,集成作战,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永寿县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中,我们严格依纪依法查办乡村振兴领域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努力实现办案治本功能最优化。”永寿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
为推动案件查办,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乡村振兴领域重要问题线索提及办理、直查直办、快查快结督办机制,特别是对涉农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不敢腐的强烈震慑。对查办的店头镇苏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王某飞非法侵占农业保险赔付款、非法侵占村集体财产、虚报冒领农粮补贴严重违纪违法案,在全县7个镇办及各村开展了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活动,以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检身正己,健全制度、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震慑和治本功能。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案件36件51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乡村振兴是国之大计,我们将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及时发现和推动纠正认识偏差、政策落实偏差,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持续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