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泾阳县纪委监委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重点对直接或变相骗取、克扣截留、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各项扶贫补助资金;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中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吃拿卡要捞取好处;在扶贫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存在的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不断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严治“微权力”滋生的“微腐败”,深入打通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对发现的各类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时办结;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宣传力度,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已通报曝光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的作用,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及时纠正推诿扯皮、责任担当意识淡薄、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为保证提升整治质效,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主题教育“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要求,坚持严的基调,落实严的措施,按照“开门抓评估,让群众评价”要求,及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将监督成效以适当方式公开发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基层和群众有感,切实提升整治质效,确保经得起“回头看”的检验,做好基层“微腐败”问题的“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0件112人、党纪政务处分64人。结合基层“微腐败”治理,该县纪委监委同时探索开展提级聘任监督员工作,为全县148个行政村提级聘任了监督员并进行业务培训,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旨在增强基层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用权和清正廉洁意识,从根本上转变作风,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彻底铲除基层“微腐败”滋生的土壤,净化政治生态。”泾阳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