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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村集体租金
来源:永寿县永平镇纪委 作者:王刚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0-31 10:12:43

“占用村集体土地六年之久,为何今年才缴纳租金?”永寿县永平镇纪委在该镇翠屏村开展“农村三资”管理监督检查时,一项使用农村集体土地长期未缴纳费用的问题,引起了镇纪委工作人员的注意。

调查发现,时任永寿县永平镇翠屏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于2017年12月20日与翠屏村村委会主任尹某某签订房屋出租协议,将位于翠屏村杨家山组废弃的老村委会租赁给尹某某用于搞养殖,租赁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50元,合计500元。合同规定协议签订后租金一次性交付,但直至今年5月份尹某某从未缴纳租金,有群众向村委会反映此问题,在翠屏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某的多次催促下尹某某才缴清租赁费500元。尹某某全然不顾自己党员干部的身份,长期无偿占有村集体资源,最终,镇纪委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

“尹某某心存侥幸,一直拖欠租赁费,严重损害了村民和村集体的利益。”镇纪委负责人说,“蝇贪蚁腐”严重蚕食农村集体经济问题,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频次高、时间长,村干部的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尽责既影响了乡村振兴的成效,也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因此,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基层纪委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为党员干部,我不仅没有起到标杆作用,还失去群众的信任,真的是悔不当初。”受处分后,尹某某懊悔不已。

为严查严防群众身边“微腐败”,此案发生后,永寿县永平镇纪委在全镇各村组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要求村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筑牢思想防线,不触纪律红线,杜绝此类违纪行为再次发生。同时,该镇纪委充分发挥基层监督优势,持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及问题线索办理深度融合,通过土地征收、三资管理、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不断加强村级资源资产管理,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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