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迟早是会被组织知道的,我真的太后悔了,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是真动不得,真不能动!”旬邑县马栏镇某村村委会副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在生产发展项目扶持中为亲属冒领项目扶持资金共2950元,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紧盯项目、资金等关键环节,围绕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入股分红、检查验收等方面,组织对全县衔接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村级集体经济廉洁风险隐患。
坚持问题导向,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由各常委带队,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镇办,采取不打招呼,直接深入现场,查看工作落实情况、与一线人员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存在分红不及时、项目不正常实施、到期未按时偿还本金等问题的项目进行深入监督检查,累计发现问题线索46条,立案查处12件14人,组织处理56人。
同时,充分发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协调作用,持续加强“室组联动”+“部门协同”联合监督模式,由委机关联系室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县乡村振兴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督促指导工作开展。同时,随机抽查参与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跟进反馈,下发工作提醒函、反馈函10份,督促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5条,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