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紧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高站位安排部署,硬措施推进落实,全面系统、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就专项整治作出批示23次,召开专题会议8次,听取汇报8次,就粮食安全工作先后15次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粮食系统现状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10次,听取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有效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不断夯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推动问题整改。坚持督导调研、督查检查、巡察监督、自查自纠“四位一体”协同推进,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粮食购销领域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大筛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对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和粮食储备库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3次,发现问题28个,下发问题反馈通知书16份。省纪委监委第一轮督导调研反馈的4方面问题、第二轮督导调研反馈咸阳市5类18方面问题、咸阳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反馈5方面12个问题、彬州市委巡察发现的15个问题、自查自纠发现的23个问题、督导检查发现的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震慑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渠道,对涉粮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梳理汇总、跟踪督办。充分发挥“室组”“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贯通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方式,发现涉粮问题线索9条,严肃查处了一起涉粮腐败“窝案”。查处违纪违法及犯罪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2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3人,第二种形态处置7人,第三种形态处置5人,第四形态处置4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司法4人,追缴违纪资金108.22万元。印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册,释放了深入整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强烈信号。
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一网一微一抖音”,广泛宣传涉粮政策规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持续营造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浓厚氛围。收集印发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向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和涉粮各相关单位推送上级通报的案例,并在适当范围公布在办涉粮案件进展,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组织发改、财政、彬州应急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涉粮部门企业干部职工观看涉粮案件庭审现场,拧紧思想纪律发条,深化以案为鉴,坚持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健全严管机制。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以“一案一析”形式撰写了豆某某、王某、车某某等人涉粮腐败案件剖析报告,专题研究梳理案件反映出的廉政风险点,确定市场监管、财政、发改等部门为粮食购销领域制度“补丁”建设重点单位,指导其查找涵盖粮食储存、流通、轮换、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漏洞,修订完善《彬州市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彬州市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彬州市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办法》《彬州市地方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涉粮政策文件18个,推动市政府和职能部门、粮食储备企业建立健全粮食监管长效机制,从“治病表”向“治病根”深化,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