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定位,主动作为,靠前监督,采取五项举措,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乾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乡村振兴领域监督重点,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监督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围绕“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传导责任压力。督促乡村振兴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组织实施、工作专班督导检查的联动工作机制,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找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切实把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
明确工作重点,压实政治责任。乾县纪委监委在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上发力,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的指示精神、“四个不摘”的政策要求等,压实其做好政策细化及责任分解工作,积极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责任体制。同时,积极探索村级“小微权力”治理,持续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乡村陈规陋习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畅通举报渠道,受理问题线索。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渠道,在清廉乾县公众号公布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受理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处置。对在信访件和网络诉求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理问题不认真、不深入,敷衍塞责、久而未解,导致问题处理不到位,群众矛盾激化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呼声有人应、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办。
聚焦职能职责,强化督导检查。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清单化监督项目之中,督促农业水利、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状况。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非农化”、涉农项目审批分配等方面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成立4个专项督导检查组,抽调业务骨干17人,对全县16个镇办173个村实行全覆盖、常态化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销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警示震慑。坚持“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边界。制定专项监督具体措施和监督清单,明确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等措施要求,综合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诫勉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持续传导压力。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违规申报扶贫建房财政补贴、在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壮大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职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批评教育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