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基本职能,以“三化”建设为契机,紧扣“三个环节”,不断推动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问题线索处置环节,精准研判“夯基础”。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力度。接到问题线索后,在准确把握线索处置程序和要求的基础上,以室、组为单位及时召开会议,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和被反映人一贯表现、问题线索性质以及可查性等因素,实事求是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着力提升处置问题的精准度。
审查调查环节,规范程序“强质量”。一是印制《纪检监察文书汇编》,规范文书制作。二是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印发程序类文书审批程序表和措施类文书审批程序表,规范审批程序。三是印发《“走读式”谈话工作有关事项操作指引的通知》(长纪办函〔2022〕128号),严抓“走读式”谈话安全,审慎合理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案件,做到纪法情理融合,精准规范审慎问责。五是认真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促使其在思想上从“有错”向“有为”转变。六是出台《长武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材料立卷归档规定》,严格按照案卷材料组合排列遵循的原则、审查/调查卷排列顺序、案卷装订等方面的规定对已办结案件材料立卷。
案件审理环节,查漏补缺“促提升”。案件审理室严把“入口关”,对每个移送审理的案卷提出阅卷意见,要求案件承办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同时,严格对标《案件审理工作“一案一评查”制度》对自办案件、交叉审理案件和协审案件进行评查,每月印发案件评查情况通报,指出当月移送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在后续案件办理中举一反三、弥补不足,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