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立足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能,对检举控告精准处置、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跟踪预警突出“全”。坚持源头治理,压紧压实初信初访的首办责任。对已办结的信访举报件,及时召开“碰头会”“通报会”,更新信访举报办理和反馈情况,对到期应反馈而未反馈的信访举报,采取随机抽查、跟踪督办、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对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转办件进行实时跟踪,探索形成一周一电话督促、一月一汇总调度、半年一综合检查的常态化机制,督促日常转送件按照规定时间办理。2022年1-10月,兴平市纪委监委通过平台及时转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签收、办理信访件,按时签收率达100%。
闭环管理突出“细”。市纪委监委深化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履行受理办理职责,认真研读每一份信访举报件,精准判断问题类别,做好信息登记录入和核对校正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分流转办。同时,制定本市信访举报工作要点,建立重点问题台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检控类信访件受理及流向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信访件实行统一登记、归口管理、集中分流,对接相关承办部门,及时反馈信访件办理结果,形成信访举报处置闭环链条,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督查指导突出“严”。加大督办力度,尤其是加强对预办结的信访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对信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从严及时处理,确保处理到位。为确保督查督办工作实效,市纪委监委将对信访工作薄弱、逾期办理不报送延期申请、上报材料多次退回补充调查或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及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