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紧紧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党组织和单位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自身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治功效。今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42份,提出纪检监察建议51条,规范和纠正具体问题34个,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3个。
点亮提示预警“信号灯”。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漏洞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立案的个案问题,强化案情分析,对相关系统、相关领域、相关人员中可能存在的类似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紧盯管理和制度机制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分类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提前点亮预警“信号灯”,督促其完善制度、扎实整改。
用好改进工作“督办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积极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隐形变异“四风”等新问题,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聚力深挖彻查,紧盯“打伞破网”,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开好固本培元“特效药”。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文书格式不统一、适用对象及情形不准确、制发程序不规范、建议内容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从建议内容、制发程序、执行标准、监督管理及结果运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并要求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前,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主动与相关党组织或单位联系沟通,完善并确定建议内容,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贴近实际,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打好督促整改“歼灭战”。为避免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档”、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实行销账管理、动态分析、监督抽查、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将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参考,推动相关单位深入开展学习自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