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通过现象看本质,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以有力的举措保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以案明纪,强化案件查办。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案件查办作为以案促改和专项整治的有力举措。对前期通过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监督检查发现的涉粮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精准研判,切实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努力做到快查快结,严查严办,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确保我县粮食安全。截至目前,已办结案件5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采取组织措施3人。
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结合《延川县原粮食局局长、诚兴物业管理公司原经理刘崇明案》、《宝鸡市陈仓区粮油购销公司原总经理吴宝田、原会计董拉让严重违纪违法案》、西郊粮库案等反面典型案例,从内部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总结特点剖析成因,督促各成员单位通过专题辅导、警示教育、以会代训等方式,在全县涉粮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并针对我县出现的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5个,通报2期,督办函3份,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充分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作用,着力推动粮食购销领域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注重健全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县纪委监委根据工作实际,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粮食购销企业从发现的问题中剖析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症结,以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为着力点,深入分析管理短板和制度缺陷等。着力从问题中发现漏洞,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全力解决粮食购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措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做到依法依规管粮管储,稳定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推动粮食购销领域各项工作规范、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