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集中整治工作 / 正文
兴平市纪委监委一纸建议书直指“病灶”促整改
来源:兴平市纪委监委 作者:袁敏斯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18 12:08:05

“我委审查中发现,你镇在对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方面存在部署不到位、监管不力、对村(组)级网格指导监督不到位、村(组)网格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经兴平市监察委员会研究,提出以下建议……”近日,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兴平市纪委监委制发了监察建议书,这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建议书推进相关工作整改落实的一个缩影。

兴平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用活、用好、用足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做好再监督文章,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聚焦问题开“药方”。结合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研、多方查证,系统分析、综合研判,精准开出具有长效性、机制性、可操作性的治理“药方”。通过下发建议书的形式开列“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掷地有声”。

靶向监督促“整改”。对纪检监察建议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进行跟踪督办,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或“回头看”,按照“谁建议、谁负责”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避免“两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切实发挥“以书促改”“以书促防”作用。

标本兼治显“疗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制发建议书的过程中,主动与相关单位党委沟通协调,共同确定建议内容,并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掌握的情况,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专业性、可行性、权威性。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7份,切实发挥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的作用。

“我们将继续坚持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达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以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