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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自然资源局扎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长武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董悦 王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6-21 10:33:39

近期以来,长武县自然资源局以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为抓手,深化整治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带头、全员齐动,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和县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百姓深恶痛绝的各类涉土涉矿违法行为,多举措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责任抓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口抓,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抽调骨干力量负责扫黑除恶工作,全面负责全系统案件线索摸排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线索汇总、任务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印发《深化整治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实施方案》(长自然资发〔2020〕323号),从总体目标、整治时间、打击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局务会、案件分析研判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培训会、研究推进措施,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广泛发动抓宣传。为提高全县各界对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形成群策群力、群打群治的浓厚氛围,在县城街道、集镇中心、单位办公场所等醒目地段设立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印制《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应知应会手册》。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解决群众对扫黑除恶治乱相关规定知道的不多、不全、不准的问题,宣传保密制度,消除群众误解,打消群众顾虑,鼓励社会各界争做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的参与者,减少“旁观者”、“局外人”,推动专项斗争上水平、得民心。

聚焦治理抓摸排。长武局聚焦自然资源领域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矿山资源开发等易滋生黑恶问题的重点领域,结合秦岭违建整治、大棚房清理整治、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宣传到位、底子摸清、工作做实、打击有力”为目标,发动全县社会各界参与、开展线索摸排,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由矿管站牵头,深入排查全县范围内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而以协议出让的问题等问题。坚决将打击各类“沙霸”“矿霸”等破坏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重拳出击、强力攻坚。由监察队牵头,滚动排查是否存在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胁迫征地拆迁;是否存在违反土地总体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非法干预规划审批违反规划设计条件,实施违法建设等问题。由各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及时将线索摸排情况向局扫黑办及时报告。经过摸排,未发现“沙霸”、“矿霸”等行业乱象线索。

建章立制抓长效。制定《长武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等制度,确保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消除黑恶线索举报者的后顾之忧,筑牢黑恶乱问题反弹防线。在工作中,把专项斗争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和共治共建共享的管理格局。借势借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违法采矿,对乱修乱占乱采,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没收的没收,进一步整治行业乱象;二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发动全县各界人士,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重点解决自然资源领域“有法难依”、“不规范”问题;三是把开展专项斗争与正风肃纪相结合,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单位职工坚守党纪政纪,传承铁军作风,心怀敬畏,不为一时之利充当黑恶势力“官伞”,主动担责,确保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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