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狠抓问题整治,督促边查边改边治,不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督促全面自查。督促粮食主管监管部门开展“拉网式”问题排查,做到了全覆盖,不留盲区死角。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七查七看”要求(即查政治学习,看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做到“两个维护”;查方案制定,看是否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落实政策主体责任;查日常监管,看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督促落实;查行政执法,看是否存在执法不严、办人情案、枉法裁判;查涉粮项目,看有无套取项目资金,骗取补贴;查制度机制,看是否存在制度漏洞、机制不畅),扎实开展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同时,通过上级反馈、巡察、审计等方式,帮助各单位查问题、建台账。
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县发改局、财政局对储备粮利费补贴、利息补贴,储备粮收购、存储和销售出库环节,股权资质资源情况,贷款及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县市场局对县粮油购销公司安全生产、粮食收购和出售价格政策执行、计量器具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了县粮油公司谷物容重器、水分测定仪无省上有关部门鉴定报告和电子磅秤无质检部门检测报告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了鉴定检测。专项整治中,县农业农村局还查处1起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案件,进行了没收并要求全面整改。
全程督导整改。对各单位自查和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不间断开展检查,全过程监督指导,确保真改实改,应改尽改。截至目前,全县共自查问题36个,省委巡视反馈问题6个,省市纪委督导调研反馈问题24个,市委巡察反馈问题19个,县委巡察反馈问题28个,专项审计反馈问题5个,共计118个。经梳理,重复问题28个,合并后应整改问题90个,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问题85个,其余5个问题正在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