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紧盯办案程序、办案场所、办案人员三个重点环节,不断强化各项纪律规定要求,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有力、有序、安全推进。”兴平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邱娟绸表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各项规定,始终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抓办案程序监督管理。把“走读式”谈话作为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实,做到谈话程序规范化。市纪委监委案管室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谈话室使用审批、谈话工作规范、录音录像工作和两个安全《意见》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并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堵塞安全漏洞。至今共发布通报2则,累计通报7项14点问题。
抓基础建设监督管理。按照要求配齐配强办案器材,全面改善软硬件设施,注重加强办案中影音监控系统建设,定期对谈话室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维护及更新。加强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加强谈话室日常管理,对谈话期间值班、陪护、谈话、饮食安全、医疗保障、责任追究等出台详细规章制度,努力消除办案安全隐患,确保查办案件“零”事故。
抓办案人员监督管理。严守办案安全工作底线,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零事故”底线。把安全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强化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将办案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定期组织办案人员进行办案安全培训学习,要求所有办案人员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59件,其中办理移送司法案件1件1人,“走读式”谈话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