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坚持“四个强化”,引领专项整治持续见效,不断向纵深推进。
强化责任链条。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全面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执行责任,对发改、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构建起了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强化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实地调研,分管副书记、协管常委带队对基层粮站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基层粮站在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等环节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转圈粮”、虚报损耗、亏库短量等问题情况,部分粮站的空闲粮仓、门面、土地等租赁费用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监督管理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挖问题线索,强化案件查办,督促有关部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强化机制融合。充分发挥监督第一职责,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全县基层粮站开展“拉网式”监督,督促有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基层粮站依照职能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与各类监督检查贯通融合,相互衔接,确保工作责任履行到位、政策措施执行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强化整改问效。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系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深入挖掘涉粮领域问题线索,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坚持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对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要直查直办。截至目前,受理问题线索10件,立案审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