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局加强对仓储设施的监管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庄头街道库区墙体开洞位置进行加固处理,全力确保应急储量安全,并在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书面上报我委。”2月23日,兴平市纪委监委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放了一份监察建议书。
原来,市纪委监委在对应急储粮安全进行检查时发现庄头街道库区墙体存在开孔行为,随即就该问题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放监察建议书,要求立即整改落实。一周后,庄头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对库区墙体打洞位置进行加固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两书“利器”作用,针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以及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进行综合研判,在依照纪法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同时,提出具体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适用广泛、灵活运用等优势,细找“病症”,开列清单,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靶向治疗、祛除病灶。
此外,为防止建议书变成“一发了之”,市纪委县监委探索建立闭环监督机制,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通过电话跟踪、实地走访、现场督查等方式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两书”作用不打折扣,问题真改实改,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我们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执行纪检监察建议书期间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整改的单位及个人,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持续做好纪检监察建议‘后半篇文章’。”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兴平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