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疫情发生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坚持奋战在疫情防控监督的最前沿,以最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各项部署要求落细落实。
严纪律,明规矩。印发《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通知》《永寿县纪检监察干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六项纪律”》等文件,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明确了监督重点、纪律要求,追责问责情形及方式,向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敲响“警示钟”、划清“警戒线”。
多频次,全覆盖。每日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动态调整监督方向,靶向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对全县各镇办、各部门、村、小区,医院、商超、学校、“三站”等点位,在交通管制、村小区封闭管理、检查点值守、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工作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共开展监督检查23轮次,参与干部344多人次,发现问题234条,提出推进措施建议75条。自3月10日至4月2日共编发《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快讯》23期。
抓提醒,促履职。每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向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发送《提醒函》,由各工作组负责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督导检查组销号。共发送《提醒函》69份,反馈问题233条,完成整改230条。
重反馈,压责任。始终把推动各级党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作为监督检查的出发点,严格按照“十个严禁”要求,对同类问题连续出现的店头镇、市场监管局等14个党委(党组)等下发了《监督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督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扎实整改,各党委(党组)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处理干部32人,有力的推动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落实。
慎问责,强震慑。坚持从政治上审视疫情防控监督问责工作,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轻微过错,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提醒和教育为主。今年以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40名干部分别实施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印发通报1期,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