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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开展国有资产资金资源专项清查
来源:三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耿林昌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07 10:51:37

日前,三原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国有资产资金资源专项清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县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方案》明确,自今年3月15日起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划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整改提升及建章立制4个阶段进行,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使用、资产管理处置、资源开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方案》从资产、资金、资源3个方面下达重点清查任务,细化分解为11项具体清查内容,并逐项对应提出监督要点、监督方式、监督要求。

《方案》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将清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漏报;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凭证;严禁擅自修改合同、租约、转移资产;严禁未经批准,自行处置、擅自转让、私自变更、低评低卖国有资产;严禁捏造、隐瞒债权债务,要如实反映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此外,《方案》还明确要求,各单位对自查期间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以及各专项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和处理。同时,将对查处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方面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公开、合法、规范,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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