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兴平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始终以“三化”建设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对标对表,坚持自查。2022年,兴平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召开案件查办专题讨论会,全面分析总结2021年案件审理工作,对审理的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18件党纪政务案件严格依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八个方面进行逐案自查,填写《案件自查登记表》,全面掌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尤其对按程序提出退查或补查意见的案件,逐项对照问题清单,看所提问题是否得到整改落实。
问题导向,坚持自纠。对案件自查整理出的共性方面8类问题和个案160多个问题,认真分析发现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深入办案单位,与一线办案人员交流学习,对案件中把握不准的情况及时与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请示研讨。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从案件程序审批、证据收集整备、谈话笔录细化、退补办理等方面整理提出规范性意见8条,形成案件自查自评工作报告,作为今后案件审理工作的纠偏指南,时时提醒。
守好红线,坚持自警。在对2021年度审理案件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该市纪委监委2021年两轮案件质量评查和上级个案专项抽查反馈问题整改,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送审案件进行全面总结,对各办案单位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案问题予以通报反馈,限期整改。同时将案件自查自纠阶段提出的8条规范性意见,经市纪委审理室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予以反馈,警示于前,避免因办案单位思想重视不够、麻痹大意方面导致出现的案件瑕疵问题,打造铁案工程,为兴平市直纪检监察工委2022年案件审理质量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8件24人,退回补充调查案件3件4人,提出审理意见两百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