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职能单位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主动配合、无缝对接,以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护航全县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督促各职能单位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施整改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坚持事过不夜,即转即批原则,由县级领导亲自包抓,采取清单式交办,明确牵头及配合单位责任,突出“党政同责”,完成整改后逐一销号,真正做到一案一管、一案一策、一包到底。
加强精准对接。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各职能单位与中省市联络对接,主动汇报勤沟通。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困难,确保反馈问题高效协同整改到位。在集中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加强对环保问题的排查、监管和整治,进一步建章立制,严防反弹,努力形成根治问题的长效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监督检查组,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交办问题进行再督导再检查,督促各自职能单位的现场工作组,做到现场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现场跟踪督办整改过程,现场核查整改结果,并第一时间上报整改结果,确保了整改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上级单位向我县反馈交办信访案件18件,反馈信访案件已全部如期整改到位。
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于整改不力、特别是“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给予提醒教育,对工作严重滞后、不作为、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给予追责问责,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截至目前,乾县纪委监委累计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案件33件,立案31件,初核2件,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有力的推进了全县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