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把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坚决制止涉酒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教育提醒力度。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要求的宣传学习。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拒绝酒后驾驶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带头不折不扣执行规定。同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涉酒廉政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党员干部涉酒廉政提醒谈话、干部职工教育大会70余场次。
强化协查协办力度。为建立健全查处酒驾醉驾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线索互移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党员、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醉驾行为依法予以公诉;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移送的涉嫌醉驾行为依法予以审判,并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强化问责查处力度。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三查”。对涉酒违纪违法的党员、公职人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对酒驾醉驾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相关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对因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酒后旷工、酒后滋事、酒后驾驶等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截至目前共受理党员、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开除公职1人。
强化警示通报力度。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媒体平台,加大对党员、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2021年共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6件21人,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