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坚持挺纪在前,靠前监督检查,主动服务大局,持续加大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推动乡村振兴质量有效提升。
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把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监督重要内容,纳入项目化政治监督清单,推行日常监督清单+点题式监督,推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聚焦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资金使用衔接、到镇到村到户政策项目落实到位情况等方面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行主体责任,相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共同发力,靶向精准监督推动工作开展,坚决防止责任空转、上推下卸,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创新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市纪委监委整合力量,发挥“室组”“室地组”联动协作力量,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紧紧围绕落实“四个不摘”、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从具体人具体事抓起,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发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开局起步。
严肃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把推动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紧盯产业、扶贫领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基层“微腐败”高发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同时,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反馈意见的方式,督促立行立改;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的方式督促落实整改。此外,强化案件查办警示震慑作用,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做实以案促改,“惩”“治”同步,促进整改完善,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