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四季度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落实“三强措”推动解决项目建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向县政府办发工作提示函,督促统筹抓好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相关工作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细化各镇政府和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各镇、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梳理摸排、补缺补差,确保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推动监管责任落细。县纪委监委向县直有关单位发出提醒函,督促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和其他有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全面自查,建立台账。同时给县信访局单独发出工作提醒函,进一步梳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方面的信访件,排查存在的问题。督促县人社局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开展业务培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等方式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推动解决问题落地。面对疫情冲击,县纪委监委将根治欠薪作为促进“六保”落实“六稳”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统筹安排,主动介入,拧紧责任链条,梳理出推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监督重点印发给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深入县人社局实地查看有关台账资料,督促责任落实。截至目前,组织深入监督联系单位或施工工地开展督导检查61次,发出提醒函33份,已解决问题112个,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34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