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按照“监督的再监督”要求,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工作责任、帮扶责任、督战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在县纪委十六届六次全会上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监督执纪问责进行了报告,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纳入2021年项目化政治监督和党风政风监督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安排》,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再明确、再安排、再部署。印发了《关于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加强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督导调研、线索管理和处置、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等5方面重点工作,结合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系统进行了全面安排,由相关室部组具体承担任务落实,县纪委常委会定期调度、综合分析研判,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选派了3名综合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全县有效衔接专项督导工作。
深入调研,精准施策。配合市纪委监委领导开展督导调研,听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和九项整治工作汇报,深入枣园镇、彭公镇,随机走访了10户脱贫户,了解“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政策落实情况,享受产业、就业、临时救助、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帮扶情况,脱贫户存在的返贫风险和隐患情况。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对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之间的工作统筹协调情况、重点措施落实情况、九项整治情况等7个方面开展了督导调研,提出有效措施,解决目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九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提出了9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走深做实。
专项监督,推动整改。针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我县十九大以来实施的429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细致排查,未发现有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问题。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有整改不到位、不彻底、虚假整改等问题。紧盯“八办五组”重点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重点岗位23个,建立廉政风险点34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4个,建立制度机制14个。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对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的32条问题进行跟进监督,掌握整改进度,督促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围绕落实脱贫攻坚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等方面开展项目化政治监督5次,联合原扶贫局、财政局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19件,督促整改19件。
严肃问责,强化震慑。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线索台账,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的工作模式,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办结、及时反馈。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8名班子成员共包抓17件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今年以来,共受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11件,查处问题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6人。上级下转问题线索9件,其中,初步核实了结3条;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1人;正在处置2件。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在长武廉政网、“长武清风”公众平台进行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