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
规范线索管理处置,突出查处重点。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督促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线索移送机制,及时高效移送问题线索,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犯罪,紧盯重点问题,深入发掘线索,严肃查处问题,同时建立问题线索专门台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追责问责。紧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挖彻查、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工作要求,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健全完善定期信息通报机制,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并对查处打击黑恶势力消极滞后、偏轻偏软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形成工作合力。对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一案一警示,逐案剖析案发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信访、案管、干部监督等部门互动联办、一体推进,健全高效规范的线索管理机制,健全与政法机关案件会商、协同办案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协同立案、协同查处、协同督导,实现扫黑与“打伞”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
下一步长武县纪委监委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不断创新探索常态化“打伞破网”工作思路和方法,立足职能职责,监督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稳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