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协调、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市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先后3次召开三原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下阶段任务,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强化整治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确保全县各部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为扎实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全面统筹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有关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先后5次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翻阅档案等方式,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整体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结合省市专项整治具体要求,明确全县专项整治内容和范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划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抽查、边查边改边治、总结完善”5个阶段,细化10项工作内容,逐项压实工作任务、明确检查重点,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加大查办力度。组织对全县2013年以来涉粮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做好梳理分析分类,准确研判。通过督促县委巡察办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审计局梳理2013年以来涉粮部门、涉粮企业审计工作情况,组织财政、发改、审计人员深挖国有企业审计报告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涉粮领域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排查起底粮食领域问题线索1件,立案1件1人。
深入自查自纠。结合全县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能,及时下发《自查自纠工作通知》,督促各职能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和行业系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强化思想认识,围绕“人、责、粮、库”,着重从落实粮食主体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先后11次针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全县各职能部门共发现上报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21个,其余8个已划定整改时限,正在按期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