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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问题专项检查
来源: 作者:房媛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02 09:27:49

“这片区域目前环境情况不错。后续要强化监管,一定要严防紧张一阵子、过后老样子现象。有什么困难和建议都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赴东沟边沿查看生态环境被破坏后续整治情况。

永寿县自然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42.75%,先后获得“中国天然氧吧”和“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党委(党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情况,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整治。

今年5月,经渠子镇车村一群众反映,东沟沟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泛滥,对该地段及泾河支流部分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收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开展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治专项监督检查,成立督导组详细了解情况。

“发现沟边被倒入大量建筑垃圾的时候我没有在意,主要是在车村合并后,这个位置距村里比较远,没有人来报案或投诉,我就想当然的认为被倒进去建筑垃圾应该没问题的,后来群众又陆续倾倒生活垃圾,不好说,说了几次也没人听,加上平日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所以也就懒得去管、懒得去查了。”时任渠子镇车村河长景某如是说。

据了解,该沟边距村庄居民500米,沟底有小股溪流流入泾河,前两年高铁项目部在此地驻扎,建筑垃圾成了隐患。长期以来,该地群众也习以为然将垃圾悉数倾倒其中,造成车村河道污染。该问题多次被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督促整改,但执行困难重重,一直整而未治。

除了“懒得管”,背后还有什么原因?带着这些疑问,督查组抽丝剥茧,继续寻根问底。

根据相关规定,河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在实行村两委“一肩挑”后,又兼村委会主任,加之年龄偏大,工作繁忙,文化层次比较低,重视程度不够,日常巡查安排不到位,职能职责不明确,护河员管理松散,不作为、慢作为。该镇在管理上也未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考核体系不完善,存在河长制履职不到位、宣传引导不够、监管不力等问题。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将此类问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监督项目,向渠子镇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从聚焦防治重点、建立工作机制、联动部门合力、开展监督检查、抓实排查整改、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增强工作实效,将村级河长巡河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绿色产业相结合,对涉及区域的河道污染情况进行全面处理及修复。景某作为治理该村河道环境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群众在村东沟边乱倒垃圾行为不予制止,管理不善,未能认真履行河道治理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后,县纪委监委将督查力量嵌入河长制工作,强化督促落实,开展实地检查10多次,全力做好整改进度跟踪,实现河湖管理问题法制化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河湖是重要的公共资源,河湖治理不仅需要政府主导,更需要主动作为,通过多部门共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形式,促进河流为“线”环境为“面”,以“线”带“面”,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逐步形成一条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有了纪委的监督,大家的环保意识比以前更强了。身为党员,今后我一定带头守好这片绿水青山。”永寿县渠子镇党委书记对前来监督检查回访的纪委监委干部说。

“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落实,为的就是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全县涉及水源污染的生态环保问题均已进行排查,被污染的区域已恢复原貌。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保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河长制工作各项措施,推动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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