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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强“体质”预防靠粮吃粮“蛀虫”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0-28 09:41:06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治建并举、标本兼治,在严惩腐败问题的同时,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切实推动粮食购销领域反腐败成果转化成治理效能。

该市紧盯问题线索起底,深入梳理摸排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2020年国有粮库调查摸排发现的问题线索,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涉粮领域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治理等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确保应查尽查、一查到底。截至目前,已排查问题线索3条,翻查案件2件。

兴平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边某某、原购销科科长李某违纪违法案是翻查组重点翻查的案件之一,翻查发现2016年12月29日,经兴平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边某某、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447586元,有关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9年2月边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兴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判处李某犯职务侵占罪,免于刑事处罚,原单位给予李某降低职务,降低工资待遇处理。判决生效后,判决书未准确送达边某的养老统筹经办机构,致使其退休待遇未及时变更。10月22日,针对发现的该问题,翻查组及时向市人民法院反馈,当日,反馈问题已整改落实。

“兴平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存在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制度建设三大问题。”10月22日,市纪委监委向市发改局发出“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督促市发改局在系统内(重点涉粮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深入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以查促改、深查实改。同时,督促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运作。

目前,该市正积极督促粮食主管监管部门排查风险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变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以自查与外查、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等方式,强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让靠粮吃粮“蛀虫”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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