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大力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坚持党的政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三项举措”防止一些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换个“马甲”,逃避监管等隐形变异问题发生,确保铲除培训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堵后门、开前门”乱象。
强化政治监督,压实校外培训责任“链条”。治理开展以来,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列席了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推进会议,对教育系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礼泉县《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礼泉县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礼泉县教育系统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教育系统各级吃透政策,明确责任,有的放矢。
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县委主要领导在召开全县2021年教育工作会议上就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意见指出,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
精准对焦,擦亮校外培训专项监督“探头”。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的隐蔽性、多变性特点,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擦亮校外培训专项监督的“探头”,科学辨别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紧盯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紧盯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紧盯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紧盯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在居民楼、出租屋、隐蔽性高等场所,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紧盯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研学、小饭桌、思维素养等名义,或者在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紧盯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平台、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违纪行为,联合县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多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截止9月上旬,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公务车辆14台次,下发整改通知98份并跟踪监督整改。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8起非法变相违规办学行为依法依规采取了责令停止办学、罚款、暂扣办学设施用品、查封办学场所等行政处罚(强制)措施。
营造宣传氛围,激活校外培训日常监督“末梢”。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教育局和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多次向社会发布通告,正确引导,广泛宣传,督促教育系统向社会公布非法违规校外培训举报电话,向校外培训机构发出告知书、列出校外培训“八不准”和七种变相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负面清单。督促教育局向中小学生家长印发《咸阳市教育局关于谨慎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醒》,组装宣传车上街走村宣传各级校外培训管理相关政策。营造校外培训治理的良好氛围,延伸监督末梢,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监督工作中,共同治理杜绝校外培训乱象。
为了强化治理效果,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多次约谈学科类培训机构负责人和登门拜访的方式,加强思想交流,讲明政策和利害关系,沟通化解矛盾,防范卷款跑路、退费难、群体上访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在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强有力的监督下,截至目前,礼泉县已有5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向县教育局提交了终止办学申请,21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向县教育局提交了变更登记说明和新的办学章程,愿意变更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