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督促参与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整治工作,坚决守护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动员会召开后,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县卫健局党委结合县纪委和市卫健委专项整治文件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本系统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医保基金安全“生命线”意识,贯彻落实县纪委2次调度会、市纪委来永督导会议精神,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力度,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医保基金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医保监管工作。督促县卫健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推进整治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作联动,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问题。督促县医保严格贯彻执行《永寿县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2021年永寿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医保业务经办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加强对全县医药机构的专项检查,县医保局对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报销医保的5家卫生室予以暂停一月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相关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目前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卫生医疗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监督检查3次,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问题3个。针对县纪委2次调度会通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县卫健局党委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并按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形成整治合力,健全线索移送机制。督促县卫健局及时公开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通举报窗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与县卫健局、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建立涉及党员和监督对象欺诈骗保等问题线索的移送机制,县卫健局、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使用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单位、党组织或者党员、监察对象存在欺诈骗保、套保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移送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并由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根据问题线索性质上报县纪委监委或直接进行处置。
下一步,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群众的医疗保障需求,按照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责任,督促县卫健局、医保局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深挖问题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