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牵头单位全面排查整改,扎实推动“九个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近日,驻永寿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对牵头的两个单位分别进行了第四轮的监督检查。
精心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后,驻县委办纪检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全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出两个牵头单位3方面整治任务,及时督促监督人社局、住建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全面的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为了确保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人社局、住建局,从实际出发,立足职能职责,从具体问题入手,从小切口突破,结合上级部门反馈和本单位自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线索排查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主动公开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开通举报窗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安排专人,采取实地检查和电话、微信督促的方式,不定期检查牵头单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针对县纪委调度会通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人社局党委、住建局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按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完善机制体制,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是督促牵头单位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县人社局、住建局健全完善内部相关工作制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置工作力量,做好业务培训,切实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提升业务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及时与牵头单位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监督过程中,对重点发现停车收费腐败、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保障性住房违规申请审批、欺诈骗保、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及时移送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并由纪检监察组根据问题线索性质上报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