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您家有自来水吗?水质好吗?”
“大妈,现如今你家脱贫了,你家的帮扶干部再来过没有?现在你们家还享受着哪些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省咸及我市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扶贫工作相关精神,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检查组深入全市13个镇办,每个乡镇随机走访3-4个村,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以实地检查为主,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四个不摘”、“六个一批”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防返贫机制落实情况、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进行监督检查,与群众和村干部面对面进行交谈,并当场检查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和到岗情况。
在监督检查中,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职责,坚持脱贫摘帽后监督不松劲,重点查看各镇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产业、健康、危改等“六个一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靶向监督、精准监督,防止出现脱贫攻坚力度减弱、效率下降和摘帽后懈怠松劲、不闻不问等问题,确保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经过监督检查,发现个别镇办及驻村工作队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二者的内在逻辑和有效衔接认识不到位,甚至有些干部认为脱贫“摘帽”就可以“松气歇脚”“到站下车”。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成所属村和工作队结合村情实际和自身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对标“三查三看三巩固”、“七查三十看”要求,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进一步跟踪督办。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所在。”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增强群众满意度,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