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将巩固扩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监督执纪工作重要内容,始终紧跟中省市要求,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永寿县违规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彻底清理“小金库”为目标,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重点聚焦全县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54个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从源头上斩断“小金库”的“资金链”。
建立闭环机制。形成“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整改落实”为一体的常态化闭环工作机制。前期由各单位本着“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原则针对11项指标进行全面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报表。随后,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业务骨干形成3个检查组,针对54个单位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在册。最后,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整改及时、处理到位。
坚持宽严相济。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严从轻处理;对专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在治理中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或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