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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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亮剑基层“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 作者:韩西宁 张健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5-14 09:55:49

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焦点,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不断亮剑基层“微腐败”,增强群众获得感。

紧盯小微权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在近几年查处的村干部中,违纪违法行为主要体现在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虚报冒领等,这些行为严重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县纪委监委紧盯小微权力,发挥纪委监委主力军作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村级监督员前哨优势,通过入户走访、督导检查、专项监察等方式,打好监管组合拳,不断加大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力度,规范小微权力运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发挥监督职能,对“微腐败”“零容忍”。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延伸监督检查触角,深入排摸线索,找准口子突破,坚持不懈开展基层“微腐败”治理行动,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蝇贪”“蚁贪”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手软,形成严惩基层“微腐败”的持续震慑,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6件,查处违规违纪案件33件,党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2人次。

用“活”身边“教材”,做实“后半篇文章”。注重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成果的运用,选用职田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景某某套取扶贫移民搬迁建房补助金、太村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等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纪违法的主客观原因和深层次问题,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持续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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