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可有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偏偏就要‘顶风而上’,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从思想上筑牢防线,知耻知止。”彬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2016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查处酒驾、醉驾案件180多起,通报曝光公职人员酒驾案例30起,党纪政务处分30人。近年来彬州市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对查处的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公职人员基本信息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委监委对公检法移交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后对有关人员依纪依法快速处理。同时,加大对公检法涉酒驾醉驾类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对公检法酒驾醉驾类案件进行核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法违纪情况,坚决追究涉事人责任。
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及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方式,将严禁酒驾醉驾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公职人员。案例警示教育既是雷霆万钧的震慑,又是春风化雨的“滴灌”,在市纪委监委的统筹推动下,市委常委会及各级党委(党组)都坚持用身边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并形成常态,潜移默化的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