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亭口镇纪委采取“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办法,大力治理“微腐败”,使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规范权力,预防“微腐败”。镇纪委对群众关心的村级“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救助、公益性项目建设等“小微权力”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规定权限,使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有了明确“边界”,真正把监督贯穿于“小微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镇纪委对“三资”管理、惠农政策等领域出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切实提高查实率、立案率、报结率。今年以来,镇纪委共调查问题线索4件,其中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开展体检,治理“微腐败”。镇纪委对辖区21个村“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开展全面“体检”,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审,发放“体检报告”4份。为教育和引导农村干部营造“不想腐”的氛围,镇纪委加大对村级干部的学习教育力度,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党规党纪作为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培训4次,参学人数近360人次。
守住初心,杜绝“微腐败”。广泛弘扬清廉事迹,充分发挥先贤引导、激励的正向作用,切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及时咬耳扯袖,坚决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零角度防范。镇纪委通过组织约谈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让村干部经常性的“红脸出汗”。截至4月12日,镇纪委已开展任前集体谈话2次,约谈提醒3人,诫勉谈话6人。同时,组织镇村干部收看廉政教育纪录片,从而达到教育警醒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