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任务部署,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政治监督,扎实开展专项监督,保持各项帮扶工作、政策稳定连续,确保脱贫不脱政策、摘帽不摘监督,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一是着力解决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所帮扶村和群众脱贫摘帽后产生松懈情绪,个别干部只挂名不干事,应景对付推脱责任问题;二是重点解决在脱贫攻坚和重点民生领域脱离实际、拔高标准、贪大求全,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扶贫成果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弄虚作假、数字扶贫等问题;三是对“一刀切”搞撤村并居、农民上楼等不切实际增加群众负担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四是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三资”管理、易地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优亲厚友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问题。
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件2人,对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的镇办、部门分管领导和驻村第一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共计60人,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引导广大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我们将持续把‘四个不摘’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杜绝马上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等现象,防止‘一摘了之’,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旬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