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3日,某某同志在执行公务结束后擅自改变公车用途,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措施保障,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截至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2人。
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充分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整改解决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督促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防治,对出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及时纠偏整改,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起来、坚持下去,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迎接挑战、经受考验。
加强案件查办。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直查直办、提级办理、跟踪督办,要求各纪检监察室年内至少直查直办或跟踪督办1起典型案件。
强化通报曝光。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每逢重要节点,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组织专题通报,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等专项工作分类进行通报,传导压力,营造氛围。
完善制度机制。督促引导各党委(党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回头看”,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重点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有关制度规定及实施细则进行梳理完善,查漏补缺,认真落实。督促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纠治“四风”制度执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