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四个抓手,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狠抓整改落实,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作风建设取得了实效。
抓源头,拓宽举报渠道。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兴平市政府网站、兴平廉政网、廉政短信等新媒体平台,以群众看得懂、听得进、易理解的方式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渠道、方式等政策规定,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舆论氛围。
抓交办,及时反馈线索。按照凡举必核、凡报必查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门登记、台账管理、集中处置,切实做到“无积压、零暂存”。对拖拉推诿、执行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市纪委发函督促整改。对收集的问题线索,经委领导批示后,逐一分解,当天反馈,并要求相关镇(街道)、单位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和问责结果书面上报市纪委。
抓督查,推动整改落实。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随机暗访、查处受理举报等方式,对机关干部特别是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干部的履职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作风纪律、工作落实等方面,开展全程式的跟踪督导,对不认真履职、不认真执行作风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纪委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形成震慑。同时,定期通报督查情况,用强有力的监督问责手段,防止作风问题反弹。今年以来,共通报案例10余起。
抓机制,确保防微杜渐。要求全市各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扎实安排、严肃问责、狠抓整改。同时结合实际、查漏补缺,对现有制度及时修改完善,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狠抓廉政教育、预防教育和警示教育,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敏感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确保警钟长鸣、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