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春节前,永寿县纪委监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对全县各村(居)、住宅小区、单位、企业落实境外返永来永人、中高风险地区返永来永人员、低风险地区返永来永人员的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消杀、宣传等工作进行了抽查。
永寿县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作用,始终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坚持常态化监督,由委领导班子带队,抽调专人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县69个村(居)、单位、企业、小区、社区、医疗机构、饭店,药店、火车站、高铁站等重要场所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坚持突击式监督,采取不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这种“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实地,确保监督到位;坚持联动式监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及时获取疫情防控最新信息,最新动态,科学指导精准防控。抓实抓牢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监督“堤坝”。
截至目前,永寿县纪委监委累计突击检查疫情防控2次,共检查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89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村存在联防联控卡点监测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有些卡点没有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药店登记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