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旬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执纪从严和有效监督,以“四风”整治力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处理党员干部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件18人。
强化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县纪委监委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树起带电“高压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突出问题,采取常规监督与重要节点监督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相补充、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协调的方式,主要检查重点场所、关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整改,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突出整治效果放大纪律震慑。为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有效贯彻落实,该县立足职能定位,紧盯“四风”新动向,开展作风集中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庸、浮、懒、散”等不良习气,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起到教育引导大多数、警示惩治极少数的目的。
严格督导考核巩固整治成果。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表现,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纪律约束,以强有力的督导考核,持续巩固作风整治成效,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