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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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兴平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三项举措”保障医保政策落地落实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07 10:20:39

今年以来,驻兴平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始终坚守职能定位,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通过督导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制度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三项举措”,切实保障医保政策落地落实、惠及民生。

督“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医保局成立从严治党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结合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履职纪实”,每季度定期对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传导责任压力。今年共开展约谈提醒3人次,让红脸出汗成为传导压力的有效抓手。

促“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医保部门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关键点,督促完善制度建设,监督保障制度执行。督促市医保局落实好首问负责制、及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贯彻执行,围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制度落实和完善,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制度落到实处,切实让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作风建设,定期和医保局党委会商研判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市医保局工作奖惩制度》,促进医保工作人员令行禁止、务实担当。

盯“资金运行”,保障政策落实。紧盯医保资金运行这个关键点,通过“下沉式”“调研式”监督,严督实导,精准稳妥推动医保政策落地落实。联合医保执法大队,聚焦住院挂床、滥开处方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辖区3家医保定点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医保报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3个,督促立行立改。督促市医保局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内控制度,建立权责清晰、风险明确、预警及时、措施得力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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