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集中整治工作 / 正文
旬邑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 作者:刘军宁 李海娥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1-17 10:08:20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以“六清”行动为导向,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惩“腐”、打“伞”、追责。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按办案单位分:县纪委直查直办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派驻机构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按处分对象的身份分:科级干部2人,一般公职人员4人。

强化联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与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各单位各部门联动协作,坚持案件线索会商制度,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处置。出台《旬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处置制度》,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做到扫黑和打伞共部署共推进。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贯穿到“反腐正风·扫黑除恶”、蹲点督导、领导夜巡、巡察等工作中。

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压力传导。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抓早抓小。创新办案模式,实行“预警”制度、问题线索“一案到底”制度、组长负责制度、执纪审查联系指导制度、全员办案制度、办案协作配合制度等6项制度,加大直查快办力度,集中精力查办涉黑涉恶“保护伞”。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

线索逐案过筛,深挖问题线索。对历年查处的职务违法案件进行大起底,逐案过筛,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加强公安、住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等单位部门协调联动,收集各类数据,建立数据平台,开展数据筛查,从发现的问题线索中查找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同时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工作,通过核线索、查身份、查信息、查背景,倒查各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零放过”。

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杆广告等载体,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信息宣传等方式,形成全覆盖的宣传态势,强力营造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发动各级干部职工参与“反腐正风·扫黑除恶”宣传,悬挂标语300多条,沿街商铺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反腐正风·扫黑除恶”相关宣传语;印制3000余份《旬邑县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及举报方式》,在全县10个镇(街道)、(社区)人口密集区域张贴、发放。依托廉政文化建设平台,在廉政文化馆展览扫黑除恶农民画10余副,廉政文化广场展示扫黑除恶展板3副,涉黑涉恶问题曝光台1个,廉政文化一条街展示扫黑除恶宣传橱窗10余个,营造浓厚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