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武县民政局始终恪守监督检查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为基准,抓实“两个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和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紧盯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贯彻落实,层层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将监督检查机制嵌入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全面查找风险点,动辄则咎,做到全程可查可控。
建立健全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据《长武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精准扶贫工作制度》、《精准扶贫工作纪律》,及时修订完善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制度》、《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倒逼干部职工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督促三个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严密周全的各项制度。近年来,共出台相关制度规定36个,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紧盯关键环节,做实做细监督责任。坚持下沉脱贫攻坚一线,主动听民声、察民情,突出纠治和查处“脱保”、“漏保”问题,“不整改巡视巡察发现的脱贫攻坚问题”、“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以点带面、压茬推进,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为民情怀。
层层设防、及时提醒,做到精准问责。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脱贫攻坚各个环节,对民政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按照“一次提醒、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机制,层层设防、及时提醒,督促民政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及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对在贫困群众“救命钱”上动歪脑筋、打歪主意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对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不细,执行监管不到位,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从严查处。
深化以案促改,强化警示震慑。全面梳理近年来县纪委监委查办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学习通报扶贫及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强化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真正做到一案一警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标本兼治效果,营造严抓严管的舆论氛围。
提升基层能力,增强治理实效。紧盯决战脱贫攻坚反映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长武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各镇、街道办、社区加强全面排查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和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治理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筑牢夯实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