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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检监察建议书纠偏矫正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
来源: 作者:李红亮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7-14 10:09:13

近日,彬州市纪委监委一次性向4家职能单位下发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消息传遍全市,在当地掀起不小的波动,干部群众议论纷纷。

经查,2019年彬州市龙高镇芦康蛋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虚假资料申报蛋鸡养殖扩建项目,套取农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131万元;彬州市北极镇强进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挪用扶贫资金2.5万元。最终,两起案件责任人朱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乔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挪用资金被依法予以追回,归还原资金渠道。

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前,该市68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仅有96家,仅占总数的13.97%。有实体但运行不规范,需整改提高的273家,占总数的39.74%;经营不善运行过程中停止、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和无法联系的达到318家。

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后,相关部门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列出问题清单10份,提出整改意见20多条,建立政策性制度、审计结果备案、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3类8条,确保扶贫资金分配到哪里,监督工作跟进到哪里,切实发挥监事或监事会职能,组织合作社理事长、财务、技术、业务人员培训15场次1600人次,创建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家,省级7家,市级16家,清理(注销)合作社127家,开展规范化建设整改提升216家。

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纠偏矫正的作用,紧盯扶贫领域合作社套取挪用扶贫资金易发多发问题,向涉案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健全制度约束,规范运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形成有效监督。目前,下发扶贫领域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下发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针对制度管理漏洞,列出问题清单2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60多条,建立完善各类制度6类14条,督促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扶贫政策资金,保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力保障扶贫资金、扶贫政策安全落地,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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