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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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彻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立案22件处理23人
来源: 作者:连锐 池龙祥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29 10:34:5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有效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纪委常委会及时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领导讲话,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召开纪委常委会8次、专题学习会12次、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9次、领导小组会议7次,纪委常委每月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线督导,每周听取扫黑案件情况汇报,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建立有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措施》《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暂行办法》等7份文件。协调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成员单位,先后召开案件线索研判会5次,线索交办会4次,发送线索移送提醒函11份,截至目前,双向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条,已处置3件,立案1件。

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查处力度。重点紧盯“脱贫攻坚”、“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领域,排查“保护伞”问题,对干扰阻碍涉黑涉恶案件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予以严查。对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不坚决,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不闻不问、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一把手”。

2018年以来收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7件,立案22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其中,立案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庸伞”3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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